关于申报第十五届(2024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奖励本市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调动广大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开展第十五届(2024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及下设子奖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条件

(一)上海中医药科技奖

申报项目必须是由本市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院校等机构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负责,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中医药技术发明;

3、完成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或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疾病防治、传染病防治、保障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作用;

5、在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

1、获得上海中医药科技奖2年及以上(即2022年1月1日之前);

2、能积极有效的推广传播新技术并取得显著成效;

3、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社区卫生奖)

申报项目必须是由本市各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学科技人员负责,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医药技术适合在社区开展和推广,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促进了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

(四)上海中医药科技奖(著作奖)

申报项目必须是由本市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院校等机构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主编,且公开出版发行2年及以上的中医药专业学术著作(即2022年1月1日之前)。

(五)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科学技术普及奖)

申报项目必须是由本市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院校等机构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完成,且科普作品应当公开出版且发行2年及以上、科普展品应当应用2年及以上的项目(以上均指2022年1月1日之前)。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及下设子奖项,需按不同奖项填写相应的推荐书,并按要求将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奖励办公室邮箱。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清单”。

三、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2、受理地点: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办公室

3、受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普安路189号8楼C座

4、受理邮箱:shszyyxh@126.com

5、联 系 人:王老师 吴老师 63338353

四、其他事项

1、已申报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由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附件:通知下载
附件:第十五届(2024年)上海中医药科技奖附件材料


  • 联系电话:62532271

    通讯地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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