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弘扬科学家精神 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倡议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科技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等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动员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系列期刊、单位会员等,引导广大会员和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增强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规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

值此第八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暨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三届会员周之际,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国辰发出《弘扬科学家精神 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的倡议,号召全体会员和中医药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底线和科研伦理规范、加强科研数据及成果管理、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中医药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声誉与形象。

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国辰


倡议书

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规范中医药行业学术行为,提高新时代中医药医药护技、教学、科研、产业、管理人员的学术道德素质,中华中医药学会向广大会员和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倡议:

一、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学习、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坚持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勇做中医药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健康中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二、坚守科研诚信底线和科研伦理规范

保证中医药科研数据客观、真实、完整,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注重动物伦理原则的实施,遵循相应的生物安全和科研管理规定。规范引用和使用他人观点、数据及文献,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尊重和维护成果贡献者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反对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三、加强科研数据及成果管理

保证科研档案与科技报告系统、真实,确保关键过程可重复、关键结果可检验,按规定管理、留存原始数据资料。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隐瞒技术风险,确保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四、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

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抵制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坚持学术民主,就事不就人进行争论和争鸣,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公正负责地参加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等活动,抵制各种人情评审,在各种评审活动中率先做到不“打招呼”,不“走关系”,不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努力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传承创新,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主动走近公众,开展中医药科普活动,坚定传承发展中医药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良好作风学风的科技管理制度规范。自觉维护中医药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声誉与形象。

来源:中医药会员之家